为了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小微型企业发展,根据《武汉市优秀创业项目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将继续对创业阶段的小微型企业优秀创业项目给予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对申报贷款贴息的优秀创业项目和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创办小微企业的优秀创业项目给予适当资金倾斜。现就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办的条件
(一)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其生产经营规模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见附件3)中的小微型企业认定标准的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
(二)处创业阶段(创办3年内),有较完备的创业实施计划。
(三)有良好的工作治理精英团队,内部治理工作治理措施全面。
(四)成品或该项目完全符合我国品牌、高技术相关政策,销售市厂未来发展稳定,兼具一些的成长作文性、销售市厂之间的创新能力和世界 效果。
(五)再就业建设项目无权领取省级财政性一些专项计划周转金贫困资助。
二、报送资科
企业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如实申报,并提供如下资料:
(一)中小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营业执照内容、公司章程和原件下列不属于身份证扫描件。
(二)厂家税务局记录证团队副本扫描件举例说明复应件。
(三)单位法人代表职业院校是毕业证书身份证身份证扫描件及身份证扫描件。
(四)公司计划书及工厂目前为止产出合作店铺经营状况发生。
(五)2012年会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优先)(复印件)。
(六)申请上报批贷贴息的,需有农行批贷有关系證明材质(各个企业与农行签署委托合同的批贷委托合同)。
(七)包括环保标准、安全等研究方向的,需有关于施工资质证明材料。
三、报送阻止
请符合条件、有意申报的企业于8月23日(周五)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文件报送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局,我们进行初审、汇总后将推荐至市创业办。
去通信录:黄伟良、陈逸舢
联系电话:67880073、67880754
邮; 箱:3653145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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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湖新枝术开拓区中小型企业的服务局
; ;2013年7月24日